2024年度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技能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7      来源:      浏览量: {{readNum}}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技能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函〔2024〕18号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属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壮大产业领军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细则>的有关通知》(临委人组发〔2022〕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技能领军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名额
2024年全市选拔技能领军人才不超过5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业及中央、省驻临沂有关单位分别推荐1名。在人选推荐过程中,要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如无符合条件的或条件不过硬的,可不推荐。
二、申报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
3.拥有结构合理、配合密切的人才团队,具有出色的团队协作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企业全职工作或拟全职引进的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且支持期内能够坚持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技能人才。担任企业高管以上职务的一般不作为申报人选。不受理个人申请。
5.职业技能水平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掌握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或填补省内空白,在生产工艺创新、传技带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6.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术等级)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不限。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临沂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以及经省级、市级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
2.主营业务或主要研究方向属于我市“十优”产业重点发展领域。
3.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在相关领域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重视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并有完善机制,申报人选研究方向与企业(平台)主要研究领域一致,能够为人选开展工作提供充足完备条件支撑。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依法诚信经营。
5.主营业务领域属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经营良好,具备良好的技能技术创新氛围,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机制,能够为人选配备年龄、知识、技能结构合理的人才团队和支撑其发展的工作平台,并在工作环境条件方面提供支持和配套服务。
四、下列人选不在申报范围
1.已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及称号,并在支持期内的。
2.被列入我市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4.其他不适宜申报的情形。
五、推荐选拔程序及方式
1.技能领军人才的选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属企业及中央、省驻临沂有关单位受理本企业人选申报,并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推荐人选。
各县区人选申报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统筹,各县区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初步筛选,报组织部门审核把关。
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或县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根据受理申报材料组织形式审查,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人选名单,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3.组建技能领军人才评审委员会,以适当形式重点评价人选职业品德、创新能力、工作水平、今后工作计划的创新性和可行性、可预期的科研产出和发展潜力,与所处行业领域全市布局重点的契合度,以及用人单位支持保障能力等。评审结束后确定初步建议人选名单,形成评审工作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4.市委组织部征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确究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委组织部形成遴选情况报告后,按程序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人选名单。
六、申报推荐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等进行前置考察把关,推荐意见要明确推荐理由;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2.《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申报书》(技能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选在申报企业工作计划》《申报企业情况》7份。
3.《2024年沂蒙创新创业技能领军人才申报承诺书》《2024年创新创业技能领军人才推荐部门审核意见》各1份。
4.各项证明材料各1份。填写表格可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nyi.gov.cn)下载。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pdf格式及word格式的电子版。纸质材料用普通纸装订即可,杜绝过度包装。
以上材料请于7月5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技能人才管理科,报送时须以县区为单位报送,市属企业、中央、省驻临沂有关单位材料可直接报送。逾期未报送的,不再受理。
七、有关要求
1.申报人选、申报企业要提前全面了解申报政策和申报流程,认真填写申报书内容,确保信息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所有信息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企业要与申报人选充分沟通,共同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所列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要与后续评审、签订工作任务书等各环节所列目标任务保持一致。申报书提交后,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熟悉掌握申报政策,做好宣传推介,确保申报企业全面了解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技能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管理等有关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申报人选要注重做好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风险情况评估。
联 系 人:赵沂滨
联系电话:0539-8126270
电子邮箱:srlzybgjnrcglk@ly.shandong.cn
材料报送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13楼西侧高技能人才管理科
附件:1.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申报书
2.申报人选在申报企业工作计划(模版)
3.申报企业情况
4.2024年沂蒙创新创业技能领军人才申报承诺书(模版)
5.2024年创新创业技能领军人才推荐部门审核意见(模版)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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