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通道规定
持有“山东惠才卡”“沂蒙惠才钻石卡”或“沂蒙惠才金卡”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二、政策概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4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市跨制度流动就业的,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注意:自2021年12月31日起,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三、市主管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金征缴科 咨询电话:0539-8600713
五、办理程序
1.申请: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可在社保窗口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申请转入,也可由个人登陆国家社保平台、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或通过手机APP掌上12333、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等“电子社保卡”渠道提交转入申请。符合转入条件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
2.办理: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信息表审核确认,待转移基金到账后办结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