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通道规定
持有“山东惠才卡”“沂蒙惠才钻石卡”的高层次人才,全职在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经批准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内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高层次人才转化科研成果获得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二、政策概述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9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22号)规定,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
三、市主管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工资福利科 0539-8726928
五、办理程序
1.市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沂蒙惠才钻石卡”持有人员情况填写《高层次人才汇总表》报工资福利科;
2.工资福利科将《高层次人才汇总表》送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进行核查;
3.对经核查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上述规定享受薪酬分配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