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通道规定
全职引进到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二、政策概述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5号)规定,特设岗位是经核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主要用于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在特定项目、阶段性任务中,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2.原临沂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临人发〔2009〕25号)规定,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人员编制情况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聘用的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机构比例的限制。
三、市主管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539-8606109
五、办理程序
1.事业单位根据编制和人员情况提出设置申请;
2.事业主管部门审核;
3.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