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聘用
发布时间: 2023-12-31

一、绿色通道规定


全职引进到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二、政策概述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5号)规定,特设岗位是经核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主要用于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在特定项目、阶段性任务中,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2.原临沂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临人发200925号)规定,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人员编制情况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聘用的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机构比例的限制。

 

三、市主管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539-8606109

 

五、办理程序


1.事业单位根据编制和人员情况提出设置申请;

2.事业主管部门审核;

        3.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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