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办理
发布时间: 2020-04-15

一、绿色通道规定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临沂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

 

二、政策概述

 

《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和《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组通字(2008)5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绿卡”),作为其在中国的合法身份证件,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

 

三、市主管部门

 

临沂市公安局

 

四、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户政管理支队   0539-8102180

 

五、办理程序

 

拟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六、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沂蒙惠才钻石卡”、“沂蒙惠才金卡”、不动产权证或单位接收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限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随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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