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通道规定
对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居留等便利。符合条件的外国高层次人才,由省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后,可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5至10年、多次入境的R字签证。外国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在临沂市工作的,可申请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二、政策概述
《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和《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组通字〔2008〕5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绿卡”),作为其在中国的合法身份证件,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
三、市主管部门
市公安局
四、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出入境管理支队 咨询电话:0539-8102616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也可以委托申请;
2.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等专家名单、推荐函开展受理工作。对申请人为外籍华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相关规定审核国籍。申请材料齐全后报省公安厅(“绿卡”信息系统采集申请人信息,按照流程上报);
3.省公安厅接到材料后,经审核同意的报公安部审批;
4.公安部审批同意后,将“绿卡”逐级发放至受理机关。
六、所需材料
1.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使用“特殊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类申请表);
3.有效护照及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加入所在国国籍证明及首次出国的中国因私护照或者其他相关证明(申请人为外籍华人时需提供),有特殊情况的,提供书面声明(本人签字摁手印)。
5.配偶同时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除第1、2、3条外,还需婚姻证明及复印件、国内外均无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本人签字摁手印)、体检证明(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及复印件等。
6.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同时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除第1、2、3条外,还需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及复印件等。
备注:国外出具的证明还需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境外出具的结婚证明、出生证明不要求认证;有关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