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卫生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 2023-09-27      来源: 点击申报> 查看申报流程>

沂蒙卫生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22〕7号)

《关于印发沂蒙卫生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卫人发〔2022〕57号)

二、适用范围

全市医疗卫生、保健、科研等领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人员;或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

2、近几年在医药卫生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达到国内、省内领先水平,得到同行公认。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影响因子大于0.5)上正式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被SCI及SCIE、EI、ISTP收录;或在省级以上出版机构出版过2部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专业著作、教材的主编人员;

3、在科技成果的推广、开发中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国内、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4、市级及以上卫健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重点专业(专科)带头人

5、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知名度高,群众公认并得到国内、省内同行认可

四、奖励标准

每年选拔10名沂蒙卫生领军人才,管理期4年,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五、申报材料

1、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等。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电话。

2、《沂蒙卫生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三份

3、其他附件材料1套。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SCI、EI等收录证明等(其中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每人累计不超过3篇)。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六、申报流程

沂蒙卫生领军人才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法进行。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每届推荐候选人控制名额数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

1、县区卫健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推荐单位要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初评,按控制名额数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推荐人选,并根据综合评价情况进行排序。

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建沂蒙卫生领军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通过审议候选人材料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确定人选。评审委员会由全市知名专家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领导组成,也可委托其他地市代为评选。

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沂蒙卫生领军人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进行考察

4、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由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文公布,并按有关规定纳入管理范围

七、申报时间

根据每年相关推荐选拔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限办理。

八、业务主管部门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电话:83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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