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市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打造“爱才临沂”城市品牌,建设时尚青春、宜居乐业的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提高城市就业质量
1.提供来临实习补贴。鼓励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实习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与“双一流”高校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的,补贴时间可延长至12个月。每年每家单位最高补贴2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区)
2.开展“优选临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加强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拟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可以公布中长期简章。创新引进方式,可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每年集中开展重点企业、产业人才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次,开展“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不少于7场次。每年收集整理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联系不少于100所国内高校院所进行发布。利用寒暑假集中开展“青鸟计划·才聚沂蒙”在外学子家乡行、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3.发放青年来临“见面礼”。对参加人社部门集中开展的“两新”组织招聘面试的非临沂籍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可申请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来临体验券”,用于补贴餐饮交通等费用。对受邀参加市县“双招双引”活动的重要嘉宾,经活动组织单位申请,同级财政给予补助。联合相关人才公寓、酒店,在全市建设“青年驿站”18处,对来临参加招聘的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由各县区、功能区免费提供3日内住宿。开发城市攻略“伴手礼”,提供政策解读、就业信息、生活资讯等综合性服务。(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区)
4.加大驻临高校毕业生留用力度。制定各驻临高校、高职高专、中专(中技)学生年度留临就业率考核指标,将毕业生留临就业创业率、科技成果在临转化率作为评价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和考核高职高专、中专(中技)服务临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参考,每年度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驻临高校、各市属院校)
5.开发“@临沂”(爱才临沂)微信小程序。依托临沂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市情宣传、政策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发布、青年人才线上联系等功能。组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登陆平台,定期发布人才技术需求信息,建立青年求职就业和企业需求网上对接平台,实现政策、信息、需求及时推送。(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团市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各县区、开发区)
二、提高城市“双创”活力
6.加强青年创业资金扶持。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新吸纳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人每岗2000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回临就业创业,设立创业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每年遴选青年人才项目5-10个,根据企业发展前景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团市委,各县区、开发区)
7.加大青年创业金融支持。推出涵盖“鲁青基准贷”“鲁青农担贷”“沂蒙好青年贷”“青春创业贷”等一系列青年创业金融大礼包,对青年创业贷款给予低息、贴息支持。为青年创业者个人提供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设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贷”业务,按照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70%给予风险补偿。设立2亿元人才创投基金,鼓励组建符合青年创业投资需求的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参股设立子基金的形式,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团市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8.强化青年就业创业指导服务。3年内建立不少于300名的创业导师团队,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青年创业者提供成长辅导。每年组织举办各类创业沙龙、论坛、训练营以及创业成果展示、创业大赛和创业义诊等活动。在临高校(含技师学院)、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设立一批“青年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综合开展就业指导、创业咨询、技能培训、跟踪扶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财政局,驻临高校、各市属院校,各县区、开发区)
9.构建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实施“创客天堂”行动,依托临沂应用科学城、龙湖软件园等园区载体,建设全方位、专业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梦想小镇、共享平台、创意园,大力发展各类新型孵化器,鼓励发展“车库创业”等青年创业项目,构建“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的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体系。3年内建设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30家以上,打造不少于80万平方米的青年创新创业空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区)
10.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青年开办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设立企业开办专区,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全面落实企业开办“6160”服务政策(即“一次告知、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个环节、一次办好”和“零材料、零费用、零用时、零见面、零证明、零距离”)。大力推广政务服务掌上办,依托爱山东APP,上线一批服务应用,实现青年干事创业指尖办。依托政企直通车,对青年群体开办的企业,做好惠企政策的“归集、解读、推送、兑现”工作,实现相关政策“一网汇集、一键兑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开发区)
三、提高城市住房保障水平
11.全面放宽落户条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级技能人员,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的,取消住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可先落户后就业。县区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立集体户,为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人才集中管理户口。乡镇(街道)设立社区集体户,为辖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提供相关户籍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区)
12.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在中心城区集中建设筹集4600套租赁型人才公寓,供符合条件的人才租住,5年内对租金进行优惠或减免。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对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我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承担。择业期内来临沂市工作并在市内购买首套房的博士,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对符合有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探索发展产权型人才住房,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按照低于市场价格购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区、开发区)
13.提升城市交通公共服务系统。打通市域和沿河快速通道,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三年内城区新增不少于1000辆公交车,建成不少于30公里的公交专用道,加快智能停车场建设。围绕城市综合体、创业园区、高等院校、大型购物中心、娱乐场所增开夜间班车,推行夜间公交专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提高城市教育保障力度
14.加强青年子女教育照护。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3年内新增各类托育服务机构50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中小学100所。持续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于结束后仍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市级青少年宫提质扩容,加强乡村“复兴少年宫”等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建设。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可结合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解决子女入学问题。(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委宣传部)
15.提供青年技能培训补贴。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面向全市优势产业集群、紧缺职业(工种)开设全日制学历教育。开展“金蓝领”培训,符合条件的按相关政策给予培训补贴。给予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最高3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6.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实施青年企业家“领航计划”,每年遴选100名青年企业家进行素质提升培养。深入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力度。每两年选拔培养20名思想活跃、创新性强的青少年创客人才,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五、提高城市文化服务效能
17.叫响“亲情沂蒙·红色临沂”城市品牌。推出临沂青年玩乐十大坐标,十条“一日游”精品旅游线路,优先保障旅游包车运力。聘请知名网红大咖,用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体,策划推出时尚景点、活力街区、精品书店、网红美食“打卡”等系列活动,加大对城市的宣传推介力度,掀起线上“亲情沂蒙·红色临沂”热,释放城市新活力。(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城市管理局)
18.丰富城市演艺赛事活动。持续举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每年面向青年策划推出时尚节会、文创市集、城市音乐节、广场文化艺术节、青年歌手大赛、青年街舞大赛、青年摄影大赛、青年短视频创意大赛等主题活动不少于20场次,打造文旅活动之城。(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文联、市委网信办)
19.培育“书香临沂”文化名片。新建5处城市书房,扩大中心城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设施免费开放力度,立足青年文化需求,每年开展阅读分享、诗歌朗诵、艺术培训、展览展示等公益活动不少于100场次。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化建设,打造数字阅读平台、公共文化云、数字博物馆等。组织开展戏曲和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20.加强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建设青年文化广场,打造青年工作、生活、休闲、运动的综合性平台和城市新地标,建设综合性青少年活动中心,为青年提供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场所,常态化开展青年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在城市商圈、创业园区、大型购物中心、城市社区等青年聚集场所,布局建设50家“青年人才会客厅”,设置影音娱乐、运动健身、文艺生活等功能区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对青年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团市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
21.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搭建青年交友联谊网络平台,倡导集体婚礼、婚事从简等文明婚恋风尚,帮助青年解决婚恋需求。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青年婚恋交友服务,每年组织不少于50场青年联谊和婚恋交友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民政局,各县区、开发区)
六、提高城市健康保障水平
22.优化青年医疗服务。积极引进国内高端医疗资源和高层次医学团队,提升本地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儿科综合学科建设,落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24小时儿科门(急)诊服务。在临沂就业创业的青年,可加入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临沂保”,最高可获得200万元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
23.丰富青年体育活动。举办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年举办不少于1000场次“社区运动会”。继续办好沂河体育节等活动,加大龙舟等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力度。“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市奥体中心建设,抓好滨河健身长廊优化提升,市县乡三级公共体育设施体系更加配套,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更加优化。2022年,推动800余所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开发区)
七、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24.培育城市消费新业态。倡导城市综合体、大型购物中心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打造15个以上特色商业街区。开展“家乡好街·请您来逛”活动,组织好“一月一主题”的逛街日活动,促进夜间消费。(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25.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推进复合式公园、口袋公园、人才公园等各类型公园建设,推进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面提质升级,探索打造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自然融合的“公园城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提高城市青年社会参与度
26.扩大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将现有大学生津贴补助范围扩大到普通本科毕业生,择业期内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对择业期内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1000元,补贴期2年。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属地申报,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区)
27.设立人才节日。将每年5月15日设为“临沂人才日”,并将每年5月定为“青年人才月”,围绕青年成长发展,集中组织开展青年时尚生活节、青年文化艺术节、婚恋交友集会、青年人才政策推送和“最美青年”“创业青年”“科技新星”“沂蒙工匠”典型选树等活动,挖掘一批各领域优秀青年代表,在各大媒体宣传展示,全面增强青年人才的城市融入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28.支持青年参政议政。邀请部分优秀青年代表列席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高质量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畅通青年诉求表达渠道。(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
29.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创设一批符合社会需求、青少年乐于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做好重大活动和赛会的青年志愿者工作,探索成立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咨询机构。依托社区和行业组织,大力发展青少年志愿者队伍,提高青少年注册比例。建立青年志愿服务人才库,吸纳更多法律、心理、医疗、教育方面的专业青年加入志愿者行列。(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本文件所指青年,年龄范围为18至35周岁,政策措施中对青年年龄界定有其他规定的按我市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