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申报系统
发布时间: 2022-02-14      来源: 点击申报> 查看申报流程>

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适用范围

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且符合当年度津贴申报条件的青年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新增人员

1. 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择业期(毕业不超过三年)内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登记注册企业1年以上;

(2)在临沂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且满1年以上,不足1年的,不享受当年度津贴。

2. 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择业期(毕业不超过三年)内在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登记注册企业且满1年以上;

(2)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在临沂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满1年以上,不足1年的,不享受当年度津贴。

(二)既往人员

1. 前期已纳入我市青年(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范围;

2. 在临沂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且满1年以上,不足1年的,不享受当年度津贴;

3. 仍在津贴发放管理期内。

(详细申请条件请参照当地当年度申报通知)

四、奖励标准

择业期内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对择业期内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1000元,补贴期2年。既往人员按照原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五、申报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每年定期集中申报,以当地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二)申报方式

1. 无形认证。按照属地(纳税所在地)管理原则,各级人社部门通过政务大数据比对,筛选本地区符合条件人选,经用人单位确认,确定津贴拟发放人员。通过“无形认证”确定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申报。

2. 网上申报。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无法通过无形认证确认信息的人员通过登录临沂人才工作网(http://linyi.rcsd.cn),注册个人账号,进入“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人才津贴申报信息”,申报青年人才津贴。

七、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8612617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8316721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8243186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8388818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6107409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553960736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662877839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2252661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4270703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468800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2110236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3880803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9-2983227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 0539-7979750

沂河新区筹建办组织人事组 0539-6011189

临港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中心 0539−755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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